Page 10 - 疫情防控期间正荣产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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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与商户销售收入挂钩。采用扣点分成方式的租赁合同性质实质类似于合作经营或者联营,

             双方应共担商业风险。作为人员密集聚集的购物中心,当前疫情之下地方政府严格限制管控

             并在一定期限作出营业场所统一封闭、停业的安排。故对于扣点分成租金,受新冠疫情影响
             没有经营的,因没有收益故不存在支付分成租金;对于租赁合同中既约定扣点分成,又约定

             了保底租金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停业期间是商场统一安排的,不属于承租方的过错造

             成无法经营,此情形下再行全额收取保底租金可能被认定为有违公平原则。


             5、如果进行租金减免,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进行减免、减免租金的比例如何确定(固定租金模
             式)?.


                  答:关于如何进行租金减免及减免租金的比例并无明确的标准,应结合租赁合同受影响

             情况、本着公平原则由租赁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参考2003年SARS疫情后的部分租赁合同纠纷

             判例,如“(2018)晋04民终2272号”、“(2013)辽审二民抗字第14号”、“(2018)鲁

             06民终268号”等,各地法院对于疫情导致租金减免的标准和期间并无统一尺度,但原则上都

             是根据疫情对租赁合同的实际影响情况,本着公平原则酌情确定,部分案例法院最终判令免

             除承租人疫情影响期间一定百分比的租金,部分案例免除影响期间一定期限的租金。

                  除参考签署直接减免租金、物业费的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后挪免租期、缓交租金等方式

             进行减免。


             6、承租方能否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迟延缴纳租金?


                  答:承租合同为双务合同,合同生效后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

             交付承租方并保持房屋满足约定使用条件,承租方应当依约支付租金。若租赁合同有关于疫

             情发生后的租金迟延支付条款的,承租方可依约适用合同条款。若无前述条款的,但承租方

             存在因治疗或疫情防控需要被采取强制隔离无法及时支付租金的情况,可援引不可抗力,但

             应当在具备支付条件的合理期限内支付。否则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发生、对承租方使用房屋、

             房屋收益受到影响,但出租方并未违反合同义务,且通常租赁合同中并不会明确约定租金来
             源,所以并不能直接确定合同的根本、最核心的义务(支付租金义务)不能履行,故承租方


             不能直接以新冠疫情为由主张迟延缴纳租金。建议承租方与出租方及时就迟延缴纳事宜进行
             协商,协商不成,仍应继续支付。

                  另外,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很多银行制定了延期还款的措施,建议出租方对于受影

             响较大的承租方,为了长期合作可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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