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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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不当保管、截留或者私自处理假币,或者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账实分管              对假币实物管理未执行账实分管原则,由一
                                           1                              名人员同时管理假币代保管登记账簿和假币
                                                                          实物
                                                        真假混放              假币实物没有单独入箱(柜)保管,而是和
                                           2
                                                                          真钞(币)混放
                                                                          假币实物未按普通类假币和关注类假币分类
                                                        信息混乱
                                           3                              摆放,无法与反假信息系统登录的假币分类
                                                                          信息一一对应
                                                        未建登记              未建立假币代保管登记制度,假币调入调出
                                           4
                                                                          与集中解缴
                                                        私自截留              未经人民银行同意,私自截留或对外提供假
                                                                          币实物作为培训教学、机具检测等用途
                                           5
                                                        假币流失              保管不善,真假混杂,导致已收缴、没收假
                                           6                              币重新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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