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桃園縣政府委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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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執行項目 說明
5 製作成果報告 製作成果報告書一式 5 份(於 106 年 11 月 30
書 日前提送成果報告至本局),其內容應包括:
1. 各項工作執行紀錄及佐證資料,說明如下:
(1) 互動式電子書:電子書內容縮圖、網
路閱讀平臺架設佐證資料及網路空間
租賃憑證。
(2)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廣告:廣宣樣張、
繳費證明及刊登證明(含刊登期間、規
格、版面、完工照等)。
(3) 電台廣播宣傳:側錄資料(每日側錄 1
則廣播廣告)及由廣播電台提供宣導
書面證明(含託播明細及託播證明)。
(4) 宣傳 DM:設計印製文宣之佐證資料(含
廣宣樣張)及送貨簽收單。
(5) 宣導品:設計製作宣導品之佐證資料
(含樣品設計圖)及送貨簽收單。
2. 履約自評表。
3. 經費支出報告表。
4. 檢討建議事項。
5. 本案成果報告書紙本 5 份(含成果報告書
word 檔及 PDF 檔、互動式電子書(完整彩色
電子完稿檔案、印刷用高解析度 PDF 檔、
電腦網路閱覽用 PDF 檔)製作成光碟)。
二、得標廠商所設計各式媒體宣傳內容(腳本)及宣導品,需運用本機關「有頭
鹿」之圖像(圖檔由本機關提供)設計,並均須先經本局同意方得製作。
伍、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陸、指導及補助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園市政府。
柒、承辦單位:公開評審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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