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兴城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税务文化建设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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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值。
经数据测算分析,税负偏离度为:
(1.5%-1.9%)/1.9%*100%=-21.05%。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102873883-92197198.71)/92197198.71*100%=11.58%;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88041835.33-80368923.19)/80368923.19*100%=9.55%
主营业务变动率:
(7089453.47-8475327.06)/8475327.06*100%-16.35%
指标与预警值相差比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
计收入问题。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1.21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0.71
收入成本变动率为正,收入利润变动率为负,视为异常,可
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0.584
收入成本变动率为正,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为负,视为异常,
可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疑似存在销售未计收
入、多列成本费用或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风险。鉴于数据分析疑
点的存在,征管部门以此为线索进行纳税评估。
通过申报表及申报附表数据分析:该企业本年度 1-7 月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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