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兴城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税务文化建设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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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值。


                       经数据测算分析,税负偏离度为:


                       (1.5%-1.9%)/1.9%*100%=-21.05%。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102873883-92197198.71)/92197198.71*100%=11.58%;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88041835.33-80368923.19)/80368923.19*100%=9.55%


                 主营业务变动率:


                 (7089453.47-8475327.06)/8475327.06*100%-16.35%


                       指标与预警值相差比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


                 计收入问题。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1.21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0.71


                       收入成本变动率为正,收入利润变动率为负,视为异常,可


                 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0.584


                       收入成本变动率为正,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为负,视为异常,


                 可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疑似存在销售未计收


                 入、多列成本费用或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风险。鉴于数据分析疑


                 点的存在,征管部门以此为线索进行纳税评估。


                       通过申报表及申报附表数据分析:该企业本年度 1-7 月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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