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移交作業
操作要領:
1. 由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移交的日期與參與移交
的人員。
2. 製作移交清單登記表及資產明細表。
3. 按既定日期,由相關委員逐項點交並簽名。
4. 歸檔存查。
法令規章: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2. 公寓大廈規約範本。
3.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處理原則。
行政表格:
1. 移交清單登記表(參見附表四)。
2. 資產明細表(參見附表五)。
疑義處理:
社區前後任委員之間的移交,除了財務、公共設施設
備等資產移交外,還要就年度計畫裡持續性的作業與
圖冊、會議記錄等社區檔案文件進行移交。
34 優境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