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土地改革紀念館電子報-第六期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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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賽局模型說明
政府
G 1 G 2
屋主
R 1 (R 1,G 1) (R 1,G 2)
R 2 (R 2,G 1) (R 2,G 2)
表 3 為賽局模型說明,假設屋主可以採納合作 R 1 與不合作 R 2 兩種行動;政府為促進關係
人將空屋釋出可採取策略 G 1,或選擇政策 G 2。
當屋主選擇合作時,政府可選擇策略 G 1 ,此時雙方報酬為(R 1 ,G 1);或政府可選擇策略 G 2,
此時雙方報酬為(R 1,G 2)。 如當屋主選擇不合作時,政府可選擇策略為 G 1,此時雙方報酬為
(R 2,G 1);或政府可選擇策略 G 2,此時雙方報酬為(R 2,G 2)。若政府採取策略 G 1,屋主可選擇
合作 R 1,則雙方報酬為(R 1,G 1);或屋主可選擇不合作,則雙方報酬為(R 2,G 1)。又在政府採取
策略 G 2 下,屋主可選擇合作 R 1,則雙方報酬為(R 1,G 2);或屋主可選擇不合作,則雙方報酬為
(R 2,G 2)。
三、導入模型
當政府為推行空屋釋出政策時,會以其他措施來影響政策目標的決策,如推出獎勵補貼或
調整稅制。故假設 為屋主出租房子的收益, 為在政府積極鼓勵屋主將房屋出租所獲得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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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例如政府解決空屋閒置的問題,政府不頇花費大量金錢興建社會住宅)。
當屋主積極回應政府號召,選擇出租房屋時會獲得政府給予的補貼獎勵 ,但是出租房屋
會增加屋主對房屋的維護費用 。另外,當屋主選擇空置房屋不出租時,屋主對房屋的日常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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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費用為 ,且政府將對屋主給予課稅懲罰 。又出租時的房屋維護費用會大於閒置時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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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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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果屋主選擇不出租房子,政府需花費成本 要修建更多的社會住宅,因此,政府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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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修建社會住宅的成本大於屋主出租房屋時的房屋維護費用( > )。政府與屋主視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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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參與者,雙方皆有兩個策略可採行,不同策略下的報酬如下表 4 所示。
表 4 政府-屋主之空屋釋出賽局模型
政府
獎勵( ) 課稅(1 − )
屋主 出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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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租(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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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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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為當屋主參與出租時機率,(1 − )為當屋主不參與出租時機率; 為當政府執行獎勵時機率,(1 − )
為當政府執行課稅時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