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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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有限公司纪委谈话函询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


                   挺在前面的要求,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践行监

                   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纪律审查中的重


                   要作用,公司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纪委《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


                   通知》、天津市纪委《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


                   询处置的暂行办法》和《主体责任人谈话核实问题线索指引》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谈话是指根据纪律审查工作的


                   需要,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由公司纪委书记或


                   委托被反映人所属单位的党委(党工委)书记和纪委书记,

                   对有关问题线索通过与被反映人谈话的形式进行核实了解


                   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函询是指根据纪律审查工作的


                   需要,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发函要求被反映人


                   对有关问题线索作出情况说明,掌握所反映的问题线索是否


                   存在的一种处置方式。


                         第四条 本暂行办法的适用对象是公司副科级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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