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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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有限公司纪委谈话函询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
挺在前面的要求,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践行监
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纪律审查中的重
要作用,公司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纪委《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
通知》、天津市纪委《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
询处置的暂行办法》和《主体责任人谈话核实问题线索指引》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谈话是指根据纪律审查工作的
需要,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由公司纪委书记或
委托被反映人所属单位的党委(党工委)书记和纪委书记,
对有关问题线索通过与被反映人谈话的形式进行核实了解
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函询是指根据纪律审查工作的
需要,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发函要求被反映人
对有关问题线索作出情况说明,掌握所反映的问题线索是否
存在的一种处置方式。
第四条 本暂行办法的适用对象是公司副科级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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