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廉政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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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高消费娱乐场所、违规配备购买使用公务用车、超标配置使用办公用房、违

                    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旅游等行为频发,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从事营利

                    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问题突出的;


                         (四)维护党的群众纪律不力,管辖范围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符

                    合政策的职工诉求推诿扯皮、漠视不管或者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借经营发

                    展之名,违规截留克扣职工应得利益,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徇私舞弊、

                    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突出的;

                         (五)维护党的工作纪律不力,管辖范围内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插手工

                    程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活动,经营管理弄虚作假,发生严重安全事故

                    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违反保密制度、失密泄密,违反出国(境)管


                    理规定等问题突出的;

                         (六)维护党的生活纪律不力,管辖范围内不良风气蔓延,违反社会

                    公德、家庭美德等问题突出的。

                        第十二条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有下列情形

                   之一,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查处惩治腐败不力,存在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特别是对不收

                   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且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

                   的领导干部查处不力,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

                         (二)抓早抓小工作不力,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


                    题,不能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

                    诫勉,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导致违规违纪案件频发的;

                         (三)抓巡视整改不力,对巡视组工作不配合、故意隐瞒情况,不落实巡

                    视整改责任,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第十三条 有其他失职失责情形需要问责的,应当予以问责。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掩盖、袒护的;


                          (二)对上级党组织明确指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拒不整改或者问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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