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方法
重購退稅-案例: 計算:
王先生於民國98年7月出售房 800萬(a)-(700萬(b)-30萬
屋乙棟,出售自宅移轉現值 (c))=130萬元(d)
為8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為 c <= d = 30萬<130萬
700萬元,土地增值稅為30 故可退稅30萬元
萬元。爾後於民國100年5月 另一案例計算:
看中房屋2棟,王先生可退多 680萬(a)-(700萬(b)-30萬
少稅金?(甲棟土地現值為 (c))=10萬元(d)
800萬元,乙棟土地現值為 c > d = 30萬>10萬
680萬元) 故可退稅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