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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合法权益。
1.贸易相对方拒收货物并要求解除合同
如前所述,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货物能携带病毒的情况下,相信大部分海外
客户不会拒收中方企业的出口货物,但如若遇到拒收货物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情
形,建议中方企业应当首先仔细梳理合同条款中关于货物交付的约定,主要看货
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交货标准,如若合同没有相应约定的,可以寻找是否能够
适用相关法律或者国际条约的规定。因此如果贸易相对方拒收货物并要求解除合
同实质上属于合同争议的范畴,中方企业可以要求对方严格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
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无法通过沟通解决,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亦没有合同
依据的,建议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贸易相对方以逾期交货为由主张违约责任
如果中方企业因延迟复工等相关政策发生订单生产周期延长的情形时,导致
中方企业生产周期延长,最终逾期交货,贸易相对方可能会以逾期交货为由主张
违约责任,或者直接要求撤销订单解除合同。如果要求撤销订单或者解除合同的,
中方企业同意的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如若中方企业不愿解除的解决思路如前所
述。
在面对可能遇到贸易相对方以逾期交货为由主张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时,建
议中方企业按照前文所述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证明义务和减损义务,提前与客户
联系,表明当前国内形势的严峻和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及时提供相应的不可抗
力文件证明。如果遇到对方起诉的,可以援引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豁免相应的违
约责任,豁免责任的期间应当与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期间保持一致。但此时企业
仍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政府发布的政策措施和证明文件,履行了通知义务的文
件,实施了减损措施的证明材料以此来证明不可抗力的构成和自身履行了相应的
义务,并建议中方企业在复工后亦可采取轮岗加班的方式弥补生产进度等,以最
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损失。
3.贸易相对方以预期违约为由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第一节第 71 条“(1)如果订立合
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
可以中止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