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創新與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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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員工會密切注意,領導人是否落實執行實現目的所需的艱難決策。領導人是否會擺
脫不符合公司存在理由的業務?就像飛利浦(Philips)在 2013 年出售消費性電子事業
部,以及諾華藥廠(Novartis)最近分割愛爾康(Alcon)眼部護理事業部那樣。
樂高前執行長喬丹.維格.納斯托普(Jørgen Vig Knudstorp)在 2014 年的一次訪談中,
談到樂高幾年前的困境,他承認公司「在了解自我身分(self-identity)方面迷失了。」
他說明他如何讓公司回歸基本要素,首先回答「那個基本問題:你為什麼存在?」接著
轉到「只做我們擁有獨特優勢的東西。」樂高為了恢復自身在業界的地位,著手進行重
大的改造計畫,包括撤資,或是停產不符公司核心目的的產品。例如,它出售四個主題
公園和電動遊戲開發事業。
董事會扮演要角
監督管理團隊謹記組織的存在理由
重新思考目的,對釐清策略的綜效目標,以及對員工的激勵,都有難以估量的好處。公
司董事會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它應該責成管理團隊朝這個方向努力。其實,執行長任
期平均只有大約五年,因此有些人認為,董事會不僅擁有較長久的權力,還負有信託責
任,應注意公司目的及履行目的的能力。董事會成員應詢問管理團隊一些棘手問題,可
能包括:
如果我們把自家的目的宣言和競爭對手的放在一起,員工是否能看出我們的宣言是哪
一個?
如果我們對員工進行調查,有多少人能夠說出我們的目的是什麼?
員工是否具備必要的資源,以實現我們對顧客的承諾?
儘管這些問題很直觀,但我們從經驗中知道,許多高階主管並沒有好好處理這些事情,
可能是因為他們不完全了解目的在策略規畫中的重要性,也可能是因為他們太注重短期
財務業績,或者是因為處理這些問題,會暴露公司的基本弱點。因此,董事會必須扮演
關鍵角色,監督管理團隊謹記組織的存在理由。
在本刊文章〈企業領導人,你錯了〉(“The Error at the Heart of Corporate Leadership,”
HBR, May-June 2017;全球繁體中文版刊登於 2017 年 5 月號),約瑟夫.鮑爾(Joseph
Bower)和琳恩.派恩(Lynn Paine)寫道,「公司管理人員的主要考量,應該是企業的
健全,而非股東的財富。」我們建議,你們公司的長期健全,取決於你們是否清楚了解
顧客是誰,以及你們如何提供獨特的價值給他們。界定、溝通和實現公司目的,是組織
領導人的職責,值得董事會監督,一如企業圓桌會議(Business Roundtable)的新「企業
目的宣言」明確指出的。
雖然你可以嘗試以口號或外在獎勵來激勵員工,但若你的員工不明白他們為何要天天到
公司上班,你的公司就無法變得卓越。你愈清楚知道公司創造了什麼價值,以及為誰創
造,你就愈有能力激勵員工。而且你愈能精準調整合適的人才、營運模式和財務資源,
以配合支持你的目的,員工就愈有能力實現這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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