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長庚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 3

文件修訂紀錄表




                 文件編號             CP─02           文件名稱                        紀錄管制程序


                 版次        施行日期          章條/附件                            修  訂  內  容


                  2.4     2023-03-01         6.3.4       增訂保護之規定。

                  ─            ─              6.7       機敏健康資訊單獨條列。

                                                         增加「相關紀錄名稱」欄位及製表日期(QMS
                  ─            ─            附件 A
                                                         Q23Q11 案稽核缺點)。
                  2.5     2023-10-01          6.1       增訂表單基準欄位若預印,應經審查及核准後發
                                                        行實施,並註明基準依據之文件編號與版次。

                  ─            ─             6.2.1      增訂除註明者外,不可變更電子表單之格式。


                  ─            ─             6.2.6      增訂不可使用橡皮章或預印姓名或用姓名貼紙。


                  ─            ─             6.3.2      增訂建立〈單一表單檔案清單〉與〈複式表單檔
                                                        案清單〉之規定。
                  ─            ─             6.3.5      增訂紀錄最遲六個工作天應歸檔。


                  ─            ─             6.5.3      增訂保存期限不可少於《品質文件核決權限表》
                                                        表列之年限。
                  ─            ─              6.6       變更標題為「處理」,俾與法規用語一致。


                  ─            ─            附件 B        增訂〈單一表單檔案清單〉表單。


                  ─            ─            附件 C         增訂〈複式表單檔案清單〉表單。























               長庚醫學科技公司  CP─01─07(2017-08 施行)
   1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