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被告被追訴的犯罪,在法律上被證明有罪之前,應推定其無罪。被告之罪責要合乎訴訟規則之程式,被證明到令法院產生確認之心證程度後,法 院才可對其為有罪判決,〝在此之前〞應推定其無罪。此為被告憲法上之權利,亦藉此貫徹公平審判原則。 2.無罪推定原則作為被告之憲法上權利 緘默權 接受警、調調查之犯罪嫌疑人以至於偵查、審判中之被告,皆得享有緘默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