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26

议,分为 500 万元、1000 万元两档,对于符合重点支持领域的特


                 别优秀团队给予高档资助;创新类团队所在地政府应给予相应支

                 持,依托单位的投入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


                 对宁波市属单位的创新类团队,省级财政按照同档资助额的

                 20%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余由宁波市财政予以足额支持。


                       (二)强化市场化服务。建立政府、金融、保险联动机制,

                 发挥各类政府创新引领、产业基金对创业类团队的资金支撑作用,


                 把创业类团队项目纳入基金投资项目库给予优先投资,并优先推

                 荐给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


                 为创业类团队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鼓励科技保险机构为团队

                 量身定制科技保险服务产品。支持团队创办企业上市融资、扩大


                 再融资、并购重组,通过上市辅导等服务,重点支持和推荐其登

                 陆科创板、创业板。对团队研发创新产品优先提供展示和推广平


                 台,符合首台(套)相关条件的予以优先支持。

                       (三)加强科技项目支持。鼓励持续创新,团队在建设期内


                 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不受申报限额限制(不包括巳获资助项目)。

                 团队在建设期满后,鼓励继续申报和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


                 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推荐或立项。

                       (四)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主动布局各类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以团队为基础,创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省级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优先支


                 持。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