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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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的 10%作为奖励,工作满三年后再给予企业外国专家实际年薪
的 10%作为奖励。每家企业引进单个外国专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C 类:外出招聘补助
企业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区人才专项资金每
次按实际支出给予 1000-10000 元的经费补助;对赴境外招聘的企
业,区人才专项资金每次按实际支出给予 5000-30000 元的经费补
助。
(二)申报程序
A 类:
1、申报。每年底,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向区人社局申请。
2、审核。区人社局会同财政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3、拨付。区财政根据审核后将资金下拨给高新区财政局,高新
区财政局将配套资金一并拨付给人力资源中介机构。
B 类:
1、申报。每年底,由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向区人社局申请。
2、审核。区人社局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交财政复核。
3、拨付。区财政根据审核后将资金下拨给各镇财政所、高新
区财政局,各镇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将配套资金一并拨付给相关
单位。
C 类:
1、申报。每年底,由外出招聘企业向区人社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