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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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每年 1-3 月份申报人所在单位向所辖区镇企业服务


                 中心、高新区科技与人才局申请上一年度工资外津贴。

                       2、初审。每年 4-5 月镇企业服务中心、高新区科技与人才局


                 对辖区内企业提供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每年 6-8 月区人社局对镇企业服务中心、高新区科


                 技与人才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区财政复审。

                       4、资金下拨。每年 9 月区财政拨付补助资金,并由各镇财政


                 所、高新区财政局将配套资金一并下拨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材料

                       1、正式引进的人才申报所需材料:


                       《秀洲区工资外津贴申请表》、在职时间证明、人事档案管理

                 部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转入及委


                 托管理的证明书或参保证明。


                       2、柔性引进的人才申报所需材料:

                       《秀洲区工资外津贴申请表》(柔性)、完税年薪证明、薪资


                 发放汇总表、企业聘用协议。

                       3、其他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博士


                 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下同)、职称证书(经省级职称改革领导

                 小组评审通过,下同)、高级技师等级证书或相关文证明文件、劳


                 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二、购房租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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