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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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考量   責任   倫理、法律和細部說明   參考   臨床考量                 責任            倫理、法律和細部說明                      參考
 若病人在 120 分鐘內沒有死亡 主治醫 病人死後,可能仍可以捐贈角 第 3.7.3  12.案例回顧
 ( 但 收縮壓 曾 小於 50  師、器官 膜或組織。   節   手術室工作人員對其執行的 主治醫 如有需要,此回顧過程也允許 第 3.12
 mmHg),則醫療團隊可視狀況 摘取團隊   器官捐贈協調人員在撤除維生  器官捐贈手術進行團隊案例 師、器官 醫療人員尋求即時情緒支持的 節

 終止 DCD 捐贈,並由病人原  醫療期間,應負責居中聯繫各  回顧,案例回顧可提供團隊成 捐贈協調 機會。
 治療團隊持續給予臨終照護  器官摘取團隊,提供正確且即  員討論如何解決與該過程有 人員、各
 及關懷。   時之相關資訊。   關問題的機會。                         醫療團隊
 8.判定死亡         完成每件器官捐贈案後,應召 主治醫                                                               第 3.12
   應根據病人靜止不動、無呼 主治醫師   不得由器官捐贈摘取或移植團 第 3.8 節   開案例回顧會議。讓 ICU 和手 師、器官                           節
 吸、缺乏皮膚灌流且循環終  隊的成員判定或宣告死亡。   術室的醫療護理人員、器官捐 捐贈協調
 止時間達  5  分鐘來判定死  贈協調人員和社工師共同討 人員、各
 亡。             論此案例執行過程中與器官 醫療團隊
   理想情況下,如果可取得動  捐贈品質相關的問題。
 脈內壓力監測系統,應藉由
 此方式來確定循環終止。
 9.宣告死亡後的管理
   選擇在 ICU 進行撤除維生 主治醫 當家屬離開撤除維生醫療的地 第 3.9 節

 醫療時,應與家屬先行討論 師 、 ICU 點時,應由指定的醫療專業人
 後續運送捐贈者到手術室 團隊、器 員陪同。
 的相關流程。   官捐贈協

   須確認病人已經被診治醫 調人員、
 師宣告死亡後,才能進行後 社工師等
 續的捐贈手術。
 10.死後介入
 一旦宣告死亡,所有的死後介 主治醫師   如果需要重新插上呼吸管,應 第 3.10
 入措施,應避免重新恢復腦部  在撤除維生醫療前,先確認執 節
 循環 以 及心臟 循環 的 可能  行者
 性,以保護病人。
 允許以重新插上呼吸管,以防
 止誤吸入胃的內容物和避免
 肺部損傷。
 11.器官捐贈手術
 器官移植的成功與否取決於 器官捐贈 如果(功能性)溫缺血時間(定 第 3.11.4
 器官種類、器官功能和灌流情 手術團隊   義為自收縮壓低於 50mmHg 至 節
 形及溫缺血時間。   開始器官保存液灌注之時間間
 隔)超過下列時間範圍,肝臟
 和胰臟 30 分鐘、腎臟 120 分鐘
 和肺臟 60 分鐘,則可能無法進
 行器官捐贈。
 家屬應該有機會在完成器官 器官捐贈 應該在瞻仰大體前告知家屬大 第 3.11.5
 捐贈手術後瞻仰大體。   協調人 體外觀,並在家屬瞻仰捐贈者 節
 員、床邊 大體時提供適當慰藉。

 護理師及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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