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小市民心聲---從盼望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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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激起林為洲抨擊,認為陳點名個案,沒有「綠腦看問題」嗎?王
育敏也質疑陳的答詢,等於直指司改反應不佳,等於打臉蔡英文。
陳師孟又說監察院彈劾是集體決定,必須說服其他委員。扁案
發生換法官、併案、恐嚇證人等,不能被說成意識形態。陳又指出
四個定讞扁案,都有程序不正義問題,按照正常法律應視為無罪。
包括扁案、郭瑤琪案、高志鵬案,都有「黨國餘孽」不公操作,監
察權就是司法權剋星。
對陳打「辦綠不辦藍法官」說法,引發法界反彈。對此許宗力
在「司法改革半年進度報告」回應。許說司法院非常尊重監察權的
行使,監察權的對象,當然包括司法權,監察權與司法權的行使,
的確存在緊張關係。但可以確定的是,不管監察權如何行使,都不
能侵犯法官的審判獨立,監察權不能及於審判的核心範圍。
許宗力又說:『即使已經判決確定,如果監察權涉及裁判內容,
任事用法這種審判核心的話,就會有秋後算帳,讓人覺得監察權可
以透過事後的監察,讓以後的法官認事用法受到影響。』許宗力
說,未來若有監委對法官提出彈劾,司法院將會透過職務法庭,釐
清監察權與司法權界限,確保法官審判獨立,不受其他機關干預。
扁案嚴重違反程序,許宗力不知檢討重啟調查,還給司法清
白,反而担護「辦綠不辦藍」司法官,警告陳師孟。意思說以後就
是法院亂判,監察院也該閉嘴,否則事後監督不只侵犯法官獨立審
判的核心價值。司法院可以職務法庭分庭抗禮,許的說法雖無錯
誤,只是在司法貪腐世代,許的說法好像護貪,讓人覺得蔡治下的
台灣,司法依然貪腐如常。
對於司法官「官官相護」,不僅林洲富事件,2015 年台北高等
行政法官陳鴻斌對助理性騷擾事件,經司法院解職在案。後以陪席
法官應迴避而不迴避,提出再審,後來在同學林文舟當審判長,5
位法官陪審護航下輕判結案。只是陪審法官謝靜慧不服,辭掉職務
法庭法官職務,其他四位法官相繼請辭,事態閙大才被社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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