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聊天,店員就把客人留住了。留到 10 點把
東西賣給他,同時又沒有違規。
情景二:
客人:我實在沒有辦法等,我要趕時間。
店員:沒有關係,我去找我們主任。
店員就跟主任去講,然後讓主任把東西拿到外
面去賣給他。這樣做也沒有違規-商店營業時
間還是 10 點,這樣做是場外交易,又沒有妨礙
誰,為什麼不能?店員這麼做才是盡心盡力。
我認為,只要你不違法,只要你不傷害別人,
一切都是可以變通的。但是,如果今天商場是
限時銷售而且還限量,像上面那樣做就不可以
了,要有先來後到,大家按照次序,誰都不能
先動。我們剛才講的不是這種情況,那叫作變
通。
也許有人會說,既然有規定,店員也不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