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也不遵守,這個規定不就沒用了嗎?
其實,這要看是對哪種公司而言。大公司的鐵
門一關,10 點才開,大家沒有話講,你非按照
規定不可。如果這家公司不夠大,規模很小,
希望等著客人來,那你定 10 點營業有什麼意思
呢?所以,對大公司來講,10 點是標準作業時
間,而對小企業、小店來講,那叫作參考時
間。
這就是我們所講的“合情合理”。
那麼,大公司需要不需要變通呢?回答是:當
然需要,只是大公司可以在其他方面變通。比
如說,有客人頭天晚上打電話來說,實在沒有
辦法,事情很急,一定要在明天一早就來。店
員可以把他帶出去,在外面交易,然後進店報
帳。這種情況是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