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他們經常問我:“商場規定寫得那麼清
楚,你們都不看嗎?”我告訴他們:誰都會
看,但誰也都知道照樣敲門啊!敲門幹嘛?有
沒有人啊?我要買東西。
這就叫作“法的範圍之內的變通”。
我也用這樣的問題來考很多業務人員:商店規
定 10 點開門,客人 9 點 40 到了,你要不要把
東西賣給他?你賣給他,是違規;你不賣給
他,客人走了,你對得起公司嗎?好不容易來
客人了,你卻把人趕走了。
如果我是店員,我就用中國式的處理方式:
情景一:
店員:你這麼早來,是不是有急事啊?
客人:是啊,不然我這麼早來幹嘛?
店員:那你看看你喜歡哪一件呢?我幫你留意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