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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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评价同意后,可申请
提前转正,流程按正常转正执行。
(六)延期转正:
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以下的,如转正考核未通过,但用人部门与
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后并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
部)审批后,可延长试用期,累计试用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
试用期为6个月的,不得延长试用期。
(七)试用期终止:
1.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未通过且经过培训仍无法胜任的、或试用
期未能获得相关要求资格证书的,用人部门需会同人力资源部(或分
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前三天向该员工提出终止试用通知;
2.员工在试用期内,累计早退超过 3 次(不含 3 次)、连续旷工 3
天或者累计旷工 5 天;公司有权终止试用,并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操
作办法参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
九、其他
(一)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
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
(二)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妥善保管招聘网站
账户及密码,不得在未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
供他人登录使用,不得发布与公司无关的招聘岗位信息,不得利用招
聘账号获取他人信息作商业用途,一经发现,给予辞退处理并移交司
法机关。
十、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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