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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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评价同意后,可申请


                   提前转正,流程按正常转正执行。

                         (六)延期转正:


                         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以下的,如转正考核未通过,但用人部门与

                   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后并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


                   部)审批后,可延长试用期,累计试用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

                   试用期为6个月的,不得延长试用期。


                         (七)试用期终止:

                         1.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未通过且经过培训仍无法胜任的、或试用


                   期未能获得相关要求资格证书的,用人部门需会同人力资源部(或分

                   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前三天向该员工提出终止试用通知;


                         2.员工在试用期内,累计早退超过 3 次(不含 3 次)、连续旷工 3

                   天或者累计旷工 5 天;公司有权终止试用,并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操


                   作办法参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

                   九、其他


                         (一)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

                   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


                         (二)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妥善保管招聘网站

                   账户及密码,不得在未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


                   供他人登录使用,不得发布与公司无关的招聘岗位信息,不得利用招

                   聘账号获取他人信息作商业用途,一经发现,给予辞退处理并移交司


                   法机关。

                   十、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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