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6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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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自己。於是 Hobbes 指出,對其他人的缺陷大笑,是一種愚蠢且怯懦的表現。
而我們也獲得一條得以完備德行的進路,那就是多幫助別人,使人免於恥笑,並
且只將我們自己與最賢能的人相比較,而不去關注他人的缺陷。
這類似於 Plato 主張我們的笑來自譏笑他人,Hobbes 更明確定義了這是一
種「優越」狀態,並且這種優越建立在放大個人主義之上,這使的我們便的無情
而缺乏同理心。但值得一提的是,Hobbes 同時也強調,優越的對象也有可能是
過去的自己,譬如突然想起過去所做的荒謬行為,優越讓我們修正過去的行為,
而設法控制自己對於他人的優越,則能有效達成和諧。
此外,當代文學家及哲學家對於優越理論,也有一些支持的論點,18 世紀
以前,優越論都是幽默理論主流的支持理論,優越理論也得以解釋某些笑話中用
以揶揄的對象通常是殘缺、愚蠢、不全的,例如:身體殘缺笑話,以瘋子、白癡
或肢障為笑話主角;文化缺點笑話,中國人揶揄美國人的中文發音。這類笑話通
常針對的是能力、智力上的殘缺,而大部分人都能感受到笑話中的優越。
II. 不協調理論
十八世紀出現了不協調理論對於優越理論帶來相當大的挑戰。 不 協調理論
輕易解釋了許多感受上帶來的樂趣。不協調論主張,笑起自於生活上某些不合邏
輯、不按常規及出乎預期的事物的反應,我們預期我們所處的世界順應某些常理,
但當事物以完全不合預期的情況出現時,我們便會覺得愉悅。
首先提出此一理論的哲學家是法蘭西斯˙哈奇森 224 (Francis Hutcheson),
他在其著作《笑的反思》 225 中大力批判 Hobbes 的優越論,他指出優越和笑沒有
必然關係,也不是所有的優越都能使人發笑,他列舉幾個例子,如果感到優越會
使我們發笑,那我們看到比我們低等許多的牡蠣與蝸牛,豈不是應該笑嗎?
Huscheson 又指出,在日常生活中,優越不但不會引人發笑,有時候甚至使人哭
224 Francis Hutcheson,(1694 年—1746 年), 愛爾蘭哲學家。
225 Reflections upon Laughter,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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