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2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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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理性之後
根據第一結論,規範倫理學的方法論起源是來自於為了逃避焦慮而產生的
「自欺」的信念,從這裡,可以看出一套人的意識運作的結構。
規範倫理學家們一般認為,規範倫理學其理論正當性通常來自於所謂的
「理性反思活動」,理性反思活動是屬於一種有意識活動,在人意識之內的思考
活動,規範倫理學的約束性命題即來自於此,這在當代倫理學家克莉斯蒂娜‧柯
爾斯戈德(Christina M. Korsgaard)的著作《規範性的來源》中有清楚的描述,但筆
者認為,若依照第一結論的脈絡,人是為了逃避自由之姿伴隨而來的責任與焦慮,
才透過理性反思的運作產生出了規範倫理學,這裡蘊含一個結構,就是:「理性
運作」事實上是以「非理性的感受與衝動」作為基礎而被驅動的,在本論文中此
「非理性的感受與衝動」即第一結論中的「為了逃避焦慮的自欺」,也就是說,
理性的運作實質上是在為「非理性」服務,是滿足「非理性」中的情緒、欲望和
衝動的其中一項管道,在理性的背後,有一更優先性的非理性領域,此領域的內
涵是由各種對於生活世界的「感受」所組成,這些「感受」更真實也更直接的撲
向人們,在所有認知與反思活動「之前」就向我們襲來,在這裡人們並不握有選
擇的機會,去決定是否要面臨「感受」,根據海德格的分析,這些感受是人存有
學上的結構的其中一環,是不可避免的事實性,在倫理道德向度中也是如此,最
直接環繞人們的「道德情境」所引出的「感受」衝擊著人們,才驅使人們的理性
反思開始運作,並作出抉擇,海德格的存有學分析中指出,人對於「善」的感受,
是人的「認知與反思」觸及不到的,因為此領域更為原初,是直接性的呈現在人
們眼前,而人的開顯性正是對於感受的理解(陳榮華,2003,118 頁),一切的「理
性反思活動」都是在此非理性的基礎上才展開的,在第三章對於沙特的論述中,
我們已經知道,身處道德抉擇中的人們,心中早已先有了答案,爾後才尋找規範
倫理學論述當作背書以逃避焦慮,此觀點也在尼采哲學中出現,尼采在其著作《朝
霞》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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