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7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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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否定」的能力,而這自我否定的能力,更顯示了人生來如同被強加於身的自由,
即使人選擇相信自己是沒有自由時,正運用著自己的自由說:「我是不自由的」,
而這樣對於自由的否定,才更顯示出了人生來就具備的絕對自由,人終究必須要
面對到自己的自由,不管人對於自由的信念如何,都不會影響「人是自由的」這
一個事實,而緊接著自由的,就是責任,人在絕對自由的狀況下做出各種抉擇,
之後就必須為個人所做出的抉擇負上責任,沙特在一次法國的演講中說道有一個
青年來請教他應該上前線去打仗以效忠國家,還是回家照顧老母親以盡孝道,然
而沙特只回答:
同樣,在他來找我前,他也知道我將給他什麼忠告,而且我只有一個回答。
你是自由的,所以你做選擇吧—這就是說,去發明吧。(周煦良,2012,17
頁)
我們可看出, 再也沒有道德規範當作庇護所,也沒有上帝作為權威的背
書,就是我們自己,以自由之姿做出抉擇,並負上責任,如此而已,除了這之外
再也沒有別的了。也正因這個自由,使人有了「創造」的可能與空間,人的本質
不再被先天概念所綁定,而是在世界中、在情境中,面對抉擇時所創造出來的獨
一無二的本質,也正是沙特著名的命題:「存在先於本質」的真實涵義。
人的自由伴隨著責任,這兩者強烈連結在一起,彼此密不可分,或許也正
是因為這責任,才促使人們像沾染上疾病似的不斷企圖擺脫自身的自由,此連結
性在海德格對於人「在世存有(Bing-in-the-world)」的存在結構之相關論述更能清
楚的看見。根據海德格,人的存有是一種開顯性,一種能將世界上的其他存有物
之存有開顯的存有,人的存有永遠都蘊含著變動中的可能性(陳榮華,2003,179-
183 頁)。按照此脈絡,筆者認為當人在面對道德兩難的抉擇時,也正是其中一種
人的可能性開顯的瞬間,此可能性就在於被當下情境所環繞的人,意識早已經考
量到更遠的未來,或是回憶經驗的過去,雖然意識不受有限性的客觀空間限制而
投射到遠方,但當下情境卻依然強烈的要求人們在客觀時間的「當下」作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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