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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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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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 老人住宅在台灣的發展沿革及適用法令的變遷


              一、  照顧弱勢老人的住宅

               老人住宅在台灣的發展史,始於照顧弱勢。

               清代因有限攜眷禁渡之令,渡海來台者不准攜眷,且非貧

              即弱,致「流民」眾多,加上天災頻仍、人禍不斷,社會問

              題嚴重至極,清代官方便在台各廳縣設置養濟院共七處,分

              別是台灣縣養濟院、鳳山縣養濟院、諸羅縣養濟院、彰化救

              濟院、台北養濟院、新竹市養濟院、澎湖養濟院,用以收養

              鰥寡孤獨之貧困無依者。

               時間來到日治時期,1898 年(明治三十一年)兒玉源太郎

              任台督的「兒玉時代」,為建立恤貧救災制度所創設之「慈

              惠院」,就是目前台灣許多私立大型的老人福利機構「仁愛

              之家」的前身。

               日據之初設有台北、台南、 澎湖三所「慈惠院」,而後增

              加新竹、台中、嘉義、高雄至七所。1904 年(明治三十七年)

              為加強慈惠院的管理,官方公布「台灣慈惠規則」十四條,

              規範各種管理的救濟工作。1923 年(大正十二年)台灣本島

              施行「民法」後,將慈惠院改為「財團法人」組織,在此時

              期老弱無依、孤寡、殘廢、傷疾者皆可依「台灣窮民救助規則」

              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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