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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资本的积累过程
然而,我们已经知道,简单再生产足以使这种最初的活动具有
一种同把它当做孤立过程来考察时完全不同的性质。
"在参加国民收入分配的人中间,一部分人〈工人}每年通过新的劳动获得
新的分配权,另一部分人〈资本家〉则通过最初劳动已经预先取得了永久的分配
权."(同上,第 110 、 111 页)
大家知道,劳动领域并不是长子继承权创造奇迹的唯一领域。
如果简单再生产为规模扩大的再生产,为积累所代替,事情也
还是一样。在前一种情况下,资本家花费了全部剩余价值,在后一种
情况下,他只消费了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把其余部分转化为货币,
以此表现了自己的公民美德。
剩余价值是资本家的财产,它从来不属于别人。资本家把剩余
价值预付在生产上,完全像他最初进入市场的那一天一样,是从他自
己的基金中预付的。至于这一次他的基金是由他的工人的无酬劳动
产生的这一事实,和问题绝对无关。如果工人B 是用工人A所生产的
剩余价值来雇用的,那么,第一, A提供这种剩余价值时,资本家对他
的商品支付了全部合理价格,分文也没有少给 s 第二,这一交易同工
人B 毫无关系。 B 所要求的而且有权要求的,是资本家把他的劳动力
的价值付给他。
"双方都有利,因为对工人来说,他在劳动前〈应当说 z 在他自己的劳动带来
成果前〉就预先得到他的劳动〈应当说:别的工人的无酬劳动〉的果实 s 对雇主来
说,这个工人的劳动的价值大于他的工资的价值〈应当说 z 他生产的价值大于他
的工资的价值 )0"( 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 1 卷第 135 页)
诚然,如果我们对资本主义生产从它的更新的不间断进行中加
以考察,而且我们考察的不是单个资本家和单个工人,而是他们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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