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4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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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确认。(申报时需提供:①项目立项文件;②建成投产证明或并

                购完成证明文件;③直接投资金额证明等材料)


                       (五)海外营销网络布局

                       对设立海外办事处、营销机构、售后服务体系等组织的(不


                包括离岸公司),在项目正式运行后,根据其投入情况给予一次性


                补贴,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我方投资额的 20%,绝对额每家控

                制在 10-50 万元之间;其投资额的 50%可一次性享受视同利润考


                核政策。(申报时需提供:①项目立项文件;②境外企业注册证明;

                ③资金汇出证明,费用支付相关凭证;④境外公司年度运行情况


                总结等材料)


                       (六)海外工程承包

                       对金额在 3 亿美元以上的重大海外工程承包项目,需在项目


                正式签约后才能一次性获得尽职调查费用的补贴,尽职调查费用


                包括为获得项目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为项目提供法

                律、技术、商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同一个项目不


                重复补贴。(申报时需提供:①国家批准(核准或备案)申请企业


                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文件或证书;②合作项目合同,如果以

                联合体形式进行承包,须说明申报单位所占份额或比例;③尽职


                调查费用支出相关凭证:费用支付凭证、费用发票及费用支付合

                同复印件等材料)


                       二、关于规范经营管理


                       (一)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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