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4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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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确认。(申报时需提供:①项目立项文件;②建成投产证明或并
购完成证明文件;③直接投资金额证明等材料)
(五)海外营销网络布局
对设立海外办事处、营销机构、售后服务体系等组织的(不
包括离岸公司),在项目正式运行后,根据其投入情况给予一次性
补贴,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我方投资额的 20%,绝对额每家控
制在 10-50 万元之间;其投资额的 50%可一次性享受视同利润考
核政策。(申报时需提供:①项目立项文件;②境外企业注册证明;
③资金汇出证明,费用支付相关凭证;④境外公司年度运行情况
总结等材料)
(六)海外工程承包
对金额在 3 亿美元以上的重大海外工程承包项目,需在项目
正式签约后才能一次性获得尽职调查费用的补贴,尽职调查费用
包括为获得项目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为项目提供法
律、技术、商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同一个项目不
重复补贴。(申报时需提供:①国家批准(核准或备案)申请企业
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文件或证书;②合作项目合同,如果以
联合体形式进行承包,须说明申报单位所占份额或比例;③尽职
调查费用支出相关凭证:费用支付凭证、费用发票及费用支付合
同复印件等材料)
二、关于规范经营管理
(一)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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