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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年 4 月 18 日起施行)第十

                 条。




                                        8.对单位行贿罪(第 391 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1.个人行贿 10 万元以上、单位行贿 20 万元以

                 上的;2.个人行贿不满 10 万元、单位行贿 10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 3 个以上单位行贿的;(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

                 政执法机关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的。

                       本条立案量刑标准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

                 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释字〔1999〕2 号)第六条。





                                          9.介绍贿赂罪(第 392 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1.介绍个人行贿 3 万元(参照最新解释行受贿

                 标准)以上的;介绍单位行贿 20 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

                 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

                 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 次以上或者为 3 人以上介绍贿赂

                 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

                 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本条立案量刑标准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

                 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释字〔1999〕2 号)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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