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兴城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税务文化建设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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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3.可以得出的基本结论


                       (1)房地产企业税负与其采用的项目建筑施工方式密切相


                 关,采用的建筑施工方式不同,税负必然不同。


                       (2)采用总承包方式施工的,税负较“营改增”之前显著


                 下降,降低 31.6 个百分点;采用甲供材方式施工的,税负较“营

                 改增”之前明显上升,提高 19 个百分点。


                       (3)采用总承包方式施工的房地产企业,其取得的 11%税


                 率专用发票金额占项目总成本的比重越大,进项税额占总进项税


                 额的比重也就越大,税负也就越低;反之,税负越高。


                       (4)采用甲供材方式施工的房地产企业,其取得的高税率


                 (17%税率和 11%税率)专用发票金额占总成本的比重越大,进


                 项税额占总进项税额的比重也就越大,税负也就越低;反之,税


                 负越高。其取得的低税率(6%税率和 3%征收率)专用发票金额


                 占项目总成本的比重越大,尽管进项税额占总进项税额的比重随

                 之增大,税负反而越高;反之,税负越低。


                       根据上述结论,我们对兴城市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 2017


                 年新开工项目的施工方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发现企业


                 普遍采用甲供材,因此,预测 2017 年兴城房地产企业税负总体


                 趋高,增幅在 20%左右。


                       三、降低税负的建议与对策


                       (一)税收政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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