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土地改革地念館電子報第七期-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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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雖有其優勢,然在運用限制上仍不少,例如:
                (一)  買受人需有一定財力,或需分年期累積自有資金,可能需長期規劃。
                (二)  如買受人與其配偶發生如離婚等狀況,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時,買賣取得之不動產將被計入計算,而受贈取得之不動產則不會有此風險。


                三、       繼承
                       以節省稅賦之出發點來看,繼承為最省稅之作法,如土地增值稅於繼承發生時,

                   被繼承人所持有期間之土地增值稅直接歸零;此外在遺產及贈與稅法中,針對繼承
                   亦有「免稅額」與「扣除額」之規定,若被繼承人過世時,其配偶尚存,則免稅額
                   加扣除額約 2000 萬,即遺產總額超過 2000 萬才需繳納遺產稅。

                若面臨繼承時,不動產要怎麼分配呢?

                這邊先介紹一下不動產繼承的型態有哪些,以及後續該如何處理共有物。


                申請繼承登記之
                                     公同共有                       應繼分                   分割繼承
                型態


                是否頇全體繼承
                                     X (其中 1 人即可)               ○                     ○
                人出面申請




                是否頇登記給全                                                               X,可協議由一人
                                     ○                          ○
                體繼承人                                                                  或數繼承人取得


                是否頇附印鑑證
                                     X                          X (全體便章)              ○
                明、蓋印鑑章


                                     X,公同共有人間無各自
                可否自由處分各                                         ○,各共有人得自              ○,各共有人得自
                                     之應有持份,處分應得
                自之應有部分                                          由處分其應繼分               由處分其應繼分
                                     公同共有人全體同意

                                     可分單,但全體繼承人
                遺產稅繳納                                           需全部繳納                 需全部繳納
                                     仍負連帶責任
                         不動產繼承之型態可分為 3 種,分別為:

                (一)  公同共有:
                         若有至少一位繼承人不願出面辦理繼承時,其他繼承人只能尌不動產的繼
                     承,辦成公同共有的型態。在這個型態下,每個共有人的持分不明確,謄本及權
                     狀上記載的持分,會顯示為公同共有幾分之幾,實際上各有多少持分,則需待全

                     體繼承人協議,或是透過法院裁判分割等方式,方能確定。在公同共有的所有權
                     型態下,共有人無法任意處分其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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