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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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工作职责在所兼职企业的,可以执行单位负责人履职待
遇、业务支出标准。按照“费用跟事走”的原则,分别在本
单位、所兼职企业报销和列支。同一费用不得在本单位和所
兼职企业重复报销和列支。
第七十一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统计制度,规范统计口径和统计格式,如实列支单
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费用,保证单位负责人履职待
遇、业务支出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十二条 本办法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的管理制度,以及年度预算和执行情况等,要作为
各单位厂务公开的内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每年予以
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履职待遇、业
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将个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和年
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的重
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七十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
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监
督机制。
各单位财务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切实履行预
算编制和控制、财务报销和账务处理等职责。各单位审计部
门应切实履行对单位负责人的各项审计职责。各单位监察部
门应切实履行对违反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查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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