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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學儒 高普考行政專班 7/16 全新開課 04-22290111
權威當局,造成許多業務窒礙難行。(可視為決策權力與責任分散之意)
「金魚缸效應」(Goldfish Bowl Effect):
指行政經常受到社會各方面的關注、批評與壓力,無時不受外部之監督(公共監督
與批判)。
「否決團體」(Veto Group)
盧爾克(Rouke)認為行政機關(或官僚人員)對政策有影響力,在政策過程中扮
演一個策略性的角色,被稱作「否決團體」,其為首長作大事的必要夥伴,單獨無
以成事,卻可以敗事,亦即否決團體一詞強調官僚的影響力與重要性。
「官僚體制」(Bureaucracy)
韋伯(Weber)於 1921 年在《經濟與社會》一書中主張當今社會在理性化的發展潮
流下,會使組織逐漸演變為「科層模式」(Bureaucracy),以法定規章及程序做為
人群服從與社會支配的主要基礎,組織藉此完成效率最大化的要求,儼然成為當
代社會處理問題,完成任務的最適組織模式。
「合法理性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
奠基於對法律具有無上權威的信仰之上,根據法定程序取得權威地位的人,具有
發令的權力,受命者也有服從的義務,亦即服從並非服從發令者,而是服從法律
所賦予的權威地位,以組織化和制度化為基礎。
「情勢法則」(Law of situation)
權威非具絕對性,而是依不同情勢之需要而施予,沒有最後權威之存在,上下之
間並非服從關係,而是以職能合作為基礎。
主張為權威和命令應去除人的因素,根據情勢的需要來運用權威,亦即是因情勢
所需才發號施令,並非由於命令才有行動,此即情勢法則之真義。
主張每一個人在其工作範圍內都有所謂的最後權威,意指「最後權威」不在公司
最高主管手中,而在每個人手中。因為在組織中每個人在其工作範圍內,均有其
特定的職權與責任,組織真正的權力乃是許多小權力的綜合。
「權威接受論」(Acceptance Theory of Authority)
巴納德認為權威不在發令者(主管),而是在受命者(部屬)。換言之,命令之有
效與否須視部屬的接受程度,一味強行制裁是無法保證命令之貫徹執行。主管要
贏得部屬的合作是件容易的事,能幹的主管會使部屬覺得他從組織所得到的要比
他給組織的來的多,因為權威被接受只要符合下列四項條件:
受命者確已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