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研精醫訊101期
P. 23
101
二、誘因在哪裡?
醫藥司的層級恐難以爭取更多經費。
對於經費之看法,早期學生團體與
醫療雖是濟民之職,但醫院必是營
預算處挪用而來。兩種作法孰是孰非難
還是先有雞再有蛋」的問題。中醫藥司
察,在給付上會依醫院等級而有所不同
器及檢查,使得健保對於同一疾病的診
度預算來施行此計劃,而是從各個不同
中醫藥司的分歧,是「先有蛋再有雞,
不會留在院內工作的受訓醫師,實為不
識,但以多次座談會的情況來看,以中
利之角。西醫由於依賴大量複雜性的儀
以定論,但經費的缺乏是雙方皆有的共
再進行。目前現況是衛福部仍未規劃年
中醫師取得合法開業的難度,而保障國
在醫院與診所之申請費用皆一致。站在
認為,當所有的醫事人員早都進行畢業
後訓練,中醫若不及早施行,恐被邊緣
經營的角色,院方多付勞務來訓練未來
化。其次,負責醫師制度亦可增加海外
內市場,因此主張先推行,再逐年依成
效爭取經費。但學生的看法正好相反,
,醫院處理的疾病也遠比診所來得複雜
認為國家在制定政策時,應先準備妥善
且繁多。中醫診療卻沒有這樣的傾向,
三、師資分布?
,但有可能是額外經費的來源嗎?
日前正在試圖建構的「中醫日間照護(
共訓與代訓模式,主因是為了解決
未嘗不是同學的福氣。但首屆 103 年的
是為了突破在公共醫療裡的中醫貢獻度
致性。中醫藥司曾提及,共、代訓亦可
,但同時也破壞制度在訓練品質上的一
醫院為何要花成本訓練一位未來不屬於
網羅診所中具有實力且想教學的醫師,
教學醫院名額與科別不足的情況而設立
他們的醫師?未來共、代訓能擴增的效
註十八)」、「中醫住院(註十九)」,都
審核通過名單之中,只有2位代訓醫師,
四、學生意願?
五、法律該保障嗎?
醫院內?這些都該納入考慮。
醫藥司是抱著且戰且走的態度了。
發展(註二十一)」,共、代訓的院所能
,得到的回應是「沒有」。因此103年
學生願意加入此計劃(註二十)。但前中
30號公告,而103年首屆的畢業生是於
根據四校五系的調查,大約有九成
的是99年9月公布的衛署醫字第0990260
賴原則?經洽詢律師意見後(註二十二)
應究竟有多大?依現行的制度來看,中
實施是合法的。然而若因行政制度上的
果加入診所利大於弊,當初又為要何畫
夠提供嗎?其評量的機制是否恰當?如
規範103年起中醫取得負責醫師資格
蛇添足,以此計畫將多數人限制在教學
98年度入學的,這樣是否有違反法律信
不想待在醫院進行訓練,因此開放共、
醫藥司司長指出,有學生私下請願表明
能力之中醫師,促進中醫醫療機構健全
代訓是為了這些人的權益。顯然學生意
~30~ 師制度是為了「提升培育具有全人醫療 十六)」、「複雜性傷科(註十七)」等。 ,更需考量制度設計的初衷。若負責醫 加強照護(註十五)」、「複雜性針灸(註 之時,除了少數人的基本人權該保障外 ,例如健保給付增加了「特定疾病門診 願分布情況亦有出入。在思考制度設計 之下,試圖開發與一般門診不同的領域 上的保守性,近年來在許多前輩的努力 可以開業的中醫師了。中醫在醫療模式 力挖角之慮。畢竟這些會是市場上唯一 院招收名額不變,也會有被其他診所強 是全留下。但此政策推行之後,縱使醫 兩年訓練之後,或許會有一位留下,或 利。以往若招收二位住院醫師,經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