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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苏东水文集
数。 应当看到,在全部经济活动中价值规律自发起作用的部分,虽然比重不大,但它是重要的活水
源头,对搞活整个经济的意义是很大的。 其中许多经营者对市场和信息的研究,超过了某些国营企
业。 所以,我们也应当研究这部分经济活动,要善于从中获取信息,用以指导经济工作。
(3 ) 国家、地方、企业、个人四者利益合理分配的数量界限。 经济杠杆就其实质来说,是以经济
利益作为动力机,推动国民经济机体的有效运转。 各种经济杠杆,都联系着并调节着特定的经济利
益。 它正是通过调节四者之间以及各部门、各产品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并指
导人们的行动方向的。 如果分配不当,只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就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近几
年的情况是,新增长的收入主要为企业和个人所得,国家所得甚少,而且消费基金急剧膨胀的趋势,
过分的透支和预支,使国家和企业都得付出极大的代价。 所以,经济杠杆的有效运用,一个最重要
的标准,应是四者利益的合理分配。 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我认为: ① 要研究如何尽快消除由于外
部条件(价格、资源条件等)造成的各单位的苦乐不均,使企业经营成果能比较准确地反映本身努力
程度; ② 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尽快消除企业追求非法收入的外部环境; ③ 工资与效
益直接挂钩,不能理解为只和产值或与纯收入挂钩,还应与上交国家的税收直接挂钩,与体现对企
业发展全面要求的主要指标体系挂钩,把个人收入与企业对国家的贡献直接联系起来; ④ 尽快实
现企业的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这是防止滥发资金的重要条件; ⑤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刀切”地
规定基数,出现了“鞭打快牛”的现象,有些单位则由于潜力很大、基数很低而大获其利。 所以,如何
科学地确定基数并根据条件变化及时修改,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4 ) 调节力的大小与调节所要达到的目标之间的数量关系。 经济杠杆作为纠正失控现象以及
达到所追求的目标的调节器,其调节力、刺激力的大小,与所要达到的目标之间有一定的数量关系。
如果调节力过小,可能达不到目标;过大,则可能会使经济活动超出预定的合理要求。 这两种情况
都需要经过再调节才能使之回到预定目标。 以价格为例,我们要刺激某一种农产品生产,假如要使
这种农产品增长10% ,那么价格应提高多少呢? 这是很值得研究的。 这里也有一个类似于价格需
求弹性的弹性系数。 研究这种数量关系,还应注意到: ① 要联系各种产品比价进行综合研究。 如
果这一农产品的价格提高了20% ,其他农产品价格也相应提高了,那么这种农产品价格就起不到
多大刺激作用了。 ② 要研究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即对其他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影响。 ③ 还要研究
这一措施所产生的惯性运动的作用。 并非达到了预期目标,这一调节措施的作用也自动消失了,它
可能还在持续地发生作用和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既要在事先充分估计这种惯性作用,又要在事后
及时修正调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