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0 - 科技與創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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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師 Al ries & Jack Trout(2007)認為讓品牌快速打⼊市場,

                    ⾏銷⼿法的基本法則如下:



                1.  領先法則:
                   行銷的重點在於創造一個搶先進入消費者腦海的產品類別,與其訴求你的產
                品比別人好,不如搶先進入某個市場!在任何產品類別裡,領導品牌幾乎都是第
                一個進入潛在顧客腦海的品牌,第一個進入市場的品牌之所以常常會成為領導品
                牌的原因是該品牌常會變成產品類別的代稱,人們傾向於認為第一個進入腦海裡
                的產品就是最好的品牌,而行銷運作是一場認知戰而非產品戰,大多數人在品牌
                被一般化之後,常會以該品牌名稱代表產品類別。

                2.  類別法則:
                   當無法搶先進入顧客腦海裡的某個產品類別時,就必須搶先建立另一個新的
                產品類別。當你推出一個新產品時,你要問自己的第一個問題並非『這個新產品
                比競爭者少?』而應該是『要搶什麼第一?』。在行銷運作裡,最浪費資源的事,
                莫過於試圖去改變人們既有的認知。

                3.  心智法則:
                   研究認知是如何在腦海中形成,並將行銷計劃專注於這些認知上,因為人們
                常將腦海裡所存在的認知解釋成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很少有人認為自己是錯
                的,顧客常會根據他人對現實世界認知,做為購買決策的判斷依據,而非根據自
                己的認知。

                4.  認知法則:
                   行銷並非一場產品戰,而是顧客腦海裡的一場認知戰。

                5.  焦點法則:
                   行銷必須要集中火力,簡單而有獨佔性。行銷運作最具威力的觀念,就是在
                潛在顧客的腦海裡,佔有一個自己獨享的字眼。

                6.  排他性法則:
                   在潛在顧客的腦海裡,兩家公司不能同時佔有相同的字眼,當競爭者在潛在
                顧客心目中佔有一個字眼或定位時,若試圖去佔有相同的字眼將會徒勞無功。一
                旦人們的意念已經形成,你便無法改變,當你違反了排他性法則時,你所做的努
                力常常只是讓競爭者所佔有的觀念更形重要,更強化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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