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6
需经提出申请、 审核论证、 研究认定、 审批发文后落实支持举
措。各县(市)、嘉兴港区和市本级无需申请市级经费支持的
可参照执行,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主要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市本级顶尖人才(团队)所在用人单位提出
申请, 由所在地人才办初审, 明确申请类别, 并经当地常委会
或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市级有关部门提出“一事一议”
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含 《拟引进支持顶尖人才 (团队) 报告单》
及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需包含 “一事一议” 评估报告和支持建
议方案。评估报告需说明人才(团队)基本情况、聘任合同、
项目计划、 绩效目标和初审意见; 支持建议方案需包括需求清
单及缘由、 本地本单位支持举措、 当地党委政府会议纪要和市
级财政支持建议。 其中, 创业类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请; 企
业创新类向市经信局提交申请;事业单位创新类向市科技局提
交申请。 所在用人单位为市属的, 可直接向市级有关部门提交
申请。
2.审核论证。市级有关部门通过形式审查并同意受理后,
组织开展审核论证:委托项目所在地重点对人才及其团队核心
成员的职业背景、 知识产权、 信用记录等进行核查, 评估其行
业领先地位和影响力; 牵头组织技术、 财务、管理、法务、知
识产权等专家对项目的先进性、 可行性、 绩效目标、 财务预算、
经费支持的科学性等进行评估。 市级有关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形成市级财政支持建议方案并报市委人
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