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8

通工具、薪酬福利、个人消费以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2.奖励经费。除项目经费外,在支持周期内,顶尖人才还


                  可根据在嘉工作时间, 申请每月最高 5 万元的生活津贴。 以全

                  职方式、 柔性方式引进的顶尖人才, 可根据项目完成绩效, 分



                  别申请每年最高 100 万元、最高 50 万元的绩效奖励,最多  5

                  年。对推荐引进顶尖人才(团队)的可申请地方一次性奖励。


                        3.团队建设。顶尖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符合省海外高

                  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审议认定条件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


                  划”和本土优秀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直接认定条件的, 可申请即

                  时审议, 认定后给予相应类别的人才扶持政策。 可申请支持引


                  进硕博人才、“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具备

                  自主评审条件的,可申请为团队成员单独制定相应的职称评审


                  和程序。 顶尖人才(团队)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 可申请在研

                  究生招生、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招收等方面给予倾斜。


                        4.发展平台。 顶尖人才 (团队) 可申请量身定制工作机构,

                  可不受行政级别、 事业编制、 岗位设置、 工资总额等限制。 可


                  申请优先配备科研、 技术和服务人才, 优先配置实验室仪器设

                  备, 优先保障发展场地。 已有创新创业成果项目的, 可申请优


                  先开辟项目检测、 认证、审批等绿色通道, 按需发放 “科技创

                  新券”予以支持。


                        5.学术支持。顶尖人才(团队)在我市范围内发起组织的

                  高层次学术活动、论坛等,可申请我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


                  按照举办学术活动经费 50%比例给予资助,支持周期内每年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