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1 - 易經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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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白话
初六:君子全部隐退,国家就危险了。不能有所作为了。《象辞》说:逃
遁隐藏仍未脱离危险,若能坚持苦斗,想法取胜,有什么灾难?
解读
“尾”:尾的本义为动物的尾巴,引申出鸟兽虫鱼交配、末端、在后跟随
等义。这里用在后跟随的引申义。“遁尾”就是隐蔽在对手后面跟随。
初六爻爻辞大意为:“隐蔽在对手的后面跟随他,并不断地勉励和磨练自
己,然后招集民众推翻其政权取而代之,就会有一个安居乐业的去处。”
这是一句惊天动地、惊世骇俗的话。过去我们理解“遁”的含义时,往往
想得更多的是逃避,是和尚、道士之类的隐。固然也有“小隐隐于林,大隐隐
于市”的说法,但其性质没有区别,只不过是修身的程度不同而已。《易经》
作者的这一句爻辞却告诉我们,遁隐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含义,遁可以不是目
的,而只是一种策略,一种手段,是为了进取的一种方法。这种遁也就是“虎
视眈眈”的遁,是总攻前的伪装。
这句爻辞是以周族取代商族的史实为背景而写的。“遁尾”:跟随在对手
的后面。紧随其后而不远遁,说明所遁的不是自己的身体,而是夺权的野心,
实指商族内乱外患时,周族 “虎视眈眈”地尾随其后,寻找夺权时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