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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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法與無法的例外狀態:施密特與班雅明的對弈


                                        第一節  例外狀態—法與無法之間的辯駁


                         施密特與班雅明之間的辯論,從班雅明對施密特所著的《論獨裁》的批判

                   開始,班雅明撰寫了《暴力的批判》來回應施密特在《論獨裁》中的委任獨裁與

                   主權獨裁對制法與護法之間的區分,班雅明認為例外狀態是一個外於法的純粹暴


                   力,它可以粉碎制法暴力與護法暴力,是一種革命性的。其之所以會外於法,單

                   純是因為法會受其威脅所以將他排除在外,純粹暴力目的在於廢除法,而非保護

                   法。於此,班雅明試圖在《暴力的批判》中證實這個外於法的純粹暴力真實存在,


                   若可以證明其存在,而革命的暴力也會存在。

                          施密特也對班雅明的《暴力的批判》做出回應,也就是我們於本文開頭便

                   開始探討的《政治神學》中的主權內容,施密特仍舊試圖將例外狀態包含入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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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他將奠定獨裁理論的兩種區分 轉變為「主權決斷」。因為班雅明是以純粹暴
                   力來粉粹制法暴力與護法暴力,這兩者分別對應到的是獨裁理論的兩種區分。所


                   以施密特將其消除後以主權決斷來作替代。主權決斷最為一個界於法與法外之間

                   的界線,主權決斷以一種一體兩面的拓撲結構,將法與法外強行連結在一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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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明在《暴力的批判》中寫道:「在由時間與空間所確定的『決斷』 中承認了一

                   個形上學範疇」而對於決斷的評價班雅明寫道:「對於一切法律問題之最終無可

                   決斷性的奇妙且最初令人氣餒之經驗的對應物」(Agamben,2010,162)班雅明


                   認為並沒有辦法為純粹的暴力做出決斷,決斷所預設的是一個虛擬的存在,法為

                   80    對弈一般用於在圍棋上雙方的對決,這裡會用對弈二字是為了要凸顯出,施密特與班雅明的
                   辯論如同圍棋對弈一般充滿策略、又精彩。
                   81   這裡的獨裁理論是指施密特的委任獨裁與主權獨裁。其中委任獨裁又區分為「法規範」、「法實

                   現規範」;主權獨裁則區分為「制憲權力」、「憲制權力」。
                   82 我們本章節前段稍微提到過兩位撰寫作品的順序,《政治神學》是在《暴力的批判》之後的著作,

                   但班雅明在《暴力的批判》中的決斷與《政治神學》中施密特所應用的決斷是同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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