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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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例外狀態的系譜
第一節 例外狀態的原型「懸法」
阿甘本在《例外狀態》中認為羅馬共和時期的一個制度「懸法(iustitium)」,
為現代例外狀態的原型。在羅馬共和時期的政治體制分為執政官(consuls)、元
老院(Senate)、 人民大會(comitia)三權分立,所謂的懸法是:
在認知到發生了威脅到共和國的狀況時,元老院會發布元老院終極諮議
(final decree of Senate),並藉此號召執政官(或其在羅馬的代位者:攝政
王[interrex]或行省執政官[proconsuls]),有時候也包括裁判官(praetor) 與
護民官(the tribunes of the people),甚至在極端的情況中包括所有的公民,
採取他們認為拯救國家的任何手段直(「讓他們捍衛國家,並確保不會有
任何對國家的傷害」)。這個元老院諮議的基礎是一個宣告動亂(tumultus)
的命令(亦即,一個導因於對外戰爭、暴動或內戰而在羅馬產生的緊急狀
況),而它往往導致懸法的發布(頒布或宣告懸法)(Agamben,2010,134-
135)
由上面引述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到,羅馬共和國在體制內放入懸法的作用在
於,因為共和國出現了危機,所以透過元老院終極諮議(主權者)宣告將法律懸
置 ( 進入例外狀態)目的是為了保護共和國,在宣告懸法後的期間內,於共和國
內上至執政官下至平民在這個狀態下可以不受法律限制地以任何手段解除共和
國的危機,直到危機解除為止。阿甘本也提到 iustitium 在字源的構成與 solstitium 76
76 Solstitium 英文是 solstice,中文的意思是太陽的至點,也就是太陽在一年之中離地球赤道最遠
的兩個點(南北緯線),翻作至點的原因是太陽直射地球能夠到達的最南或最北的極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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