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6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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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公共利益與安全的部分才能拿來說服彌爾,上述當中存在公共利益與比例原
則是以什麼為基準有著很大的討論空間。
第四節 誰是代表社會?
此問題涉及的是「主觀價值」(subjective value),即僅與個人喜好有關的
問題。在彌爾的觀點中有著人類是會追求進步且最大多數人決定的方向是好的這
二者前提存在,可能會跟他從小的教育有關,因他的父親 James Mill 是一名效益
主義思想學者,而在他自己的自傳中也有提及自己也常與邊沁有接觸,以及邊沁
死後負責整理他的著作,所以他在寫「自由論」的同時總會帶有著效益主義的影
子存在。而映射在都市更新案中我會不由自主想到:「難道大多數人覺得好的就
是正確的嗎?多數人的決斷是公益的嗎?所以在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被都更戶就要
聽從大多數人的意見去都更嗎?」等等疑問出現。
以上的疑問我想彌爾是會如此答應,在他的《功利主義》中人類的快樂是
可以分高低級的,某些快樂是能夠凌駕其他快樂的,在人類的道德與自尊作用下
會追尋良好的幸福,而這幸福會為整體社會帶來快樂。但是彌爾的論點在《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的作者麥可•桑德爾先生在課堂中做出的實驗將了一軍,在 64 頁
他提及用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與《辛普森家庭》給學生看,但結果卻是大多
數人喜歡《辛普森家庭》比較多,在這呈現不出來彌爾所主張人會發自內心選擇
高尚的一方。彌爾對於人有著崇高的道德希望,他期望身為一個追求與享受自由
的人骨子裡該有著很高的尊嚴,那怕偶爾會想放鬆享受,但人還是能在清醒時分
辨戲劇的好壞,而這好壞就是何者能帶給你更多的快樂。所以他說出了:「寧為不
快人,莫做痛快豬。寧為不快樂的蘇格拉底,莫做個痛快呆瓜。假如呆瓜與豬不
同意,只怪他眼界有限。」
在這的彌爾給人好像太脫離現實,是對於人有著相比動物高的智商,所以
該展現出一定高度的作為,以此做為理想加入了他論點的先決條件之中。因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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