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7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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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中,人應把理性的高尚表現出來,如果社會整體能認知到快樂在哪,那
麼人的行為就要好好配合讓社會變得更好,這種把快樂變成「質」來衡量本身就
存在很多問題,因為我覺得我們很難找不出什麼才是正確高質量的快樂。
第五節 政府給的標準就是正確的嗎?
依照彌爾的觀點來看,會危及社會整體的安全就要個人自由退讓,但常常
出現的問題是反對都更戶提出他們的住家是安全的,如果事實的確如此,那政府
是否有用行政資源來使標準變寬鬆?
以王家的角度來看,他們家在被都更前有整修過房屋,台北市政府卻給出
了有部分違建的都更依據,且任何合法後維持原住宅的補救措施都被以執行困難
來否決,難道個人自由可應代價過高就被政府否決嗎?在王家支持者眼中建商屢
次花費重金,購買全版、半版廣告,刊登不實內容和聲明稿不下十餘次。這些偽
新聞形式的內容,把王家塑造為「大開獅口要兩億的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發
展與效率的「全民公敵」,以及讓其他 38 戶住戶至今仍無法回家安居的「自私鄰
居」。這難道不也是使用資源壓迫政府快速都更的錯誤方法嗎?有著資本以及政府
想給出哪套標準就用哪套標準就是代表正確的發展之路嗎?我想這一定不是正確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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