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6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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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勞基法的觀點



                                                 第一節  勞基法的難題


                          一直以來台灣勞工階層所遇到的問題,可分為「工時」與「薪資」兩部分

                   來探討,在工時部分在 1984 年勞基法還未上路前,一直以工廠法為主要法定工

                   時,而到了 1984 年勞基法上路,才開始真正意義上的勞工保障。


                          過去台灣社會在週六是必須上班上課的,後來到 1998 年,公家機關和學

                   校開始隔週休兩天,到了 2001 年進一步調整為全面週休二日。而此時的週休二

                   日也沒有真正落實,還是只有上述的公家機關和學校才有週休二日,基層勞工並


                   沒有週休二日。(林辰 Buchi。民 106 年。)

                          要談勞工的週休二日,得先將時間倒回 2000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雙週 84

                   小時制度後,因為政治角力,一度面臨翻案危機,讓工時修法爭議沸沸揚揚延燒


                   一整年。資方強調「工時縮短會造成生產力降低、產業加速出走、缺乏國際競爭

                   力」,全台工會與勞工團體則串連「84 工時大聯盟」上街遊行反制。


                          最後雖然「雙週 84 小時」確定於 2001 年上路,但隔年行政院修訂《勞基

                   法》作為配套,允諾資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彈性調度員工的工時,而不須給

                   付加班費」,加上勞動部曾在 1998 年函釋「休假日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


                   工作日對調」、「應放假之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後,原放假日即為應工作之日,勞

                   工於該工作日工作,應無加倍發給工資問題」。(林若寧。民 105 年)


                          勞基法一直以來在台的變革,所要面對的除了勞工團體與資方的壓力,還

                   有的就是政府的措施,以及一直以來,台灣勞工的薪資調漲,以及過勞及超時工

                   作、雇用方閃避法律漏洞等等相關問題,從許多面相來看,筆者認為台灣極需要


                   一個完善的配套措施來因應上述這些問題。從工廠法一路變革到現在的勞基法,

                   有更增加許多保障勞工方面的政策,但相對壓榨勞工方面也越來越多,從原本要

                   縮短工時方面,但工時卻陸陸續續增加,變成了不減反增,但薪資方面卻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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