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7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P. 417
第一章 規範倫理學方法論解析
倫理學最早可追溯至亞里斯多德的德性倫理學(Virtual Ethics),亞氏為人
們整理出能使人們成為更幸福之人的「性格」,以此作為美德,並鼓勵人們將其
實踐出來;到了中世紀以基督教上帝為中心的哲學思想時,上帝成了為人們訂定
行為標準的「立法者」,人們行為的準則、善惡的標準能透過上帝的啟示而得,
到了啟蒙時代,隨著理性地位的高漲,上帝退位,但為了能維持人們行動的指引
與道德標準,人們轉而相信透過理性的反思能得出行為準則,從此,倫理學研究
正式踏上了不斷尋找善惡、對錯、好壞準則的旅程,而以理性反思為基礎的「規
範倫理學(Normative Ethics)」也成為倫理學方法論中的主流思想;筆者更相信倫
理學發展史正面臨一種從亞里斯多德式的古典倫理學,轉而思考單一的行為是否
符合某一種規範,道德的建構變成對於道德規則的論證,道德規範趨於工具化的
傾向。
規範倫理,顧名思義,就是為人類行為提供一套標準,幫助人在日常生活
中能做有關「價值」的判斷,此性質也是其理論的特色,有別於其他哲學領域只
限於「事實」的判斷。規範倫理學被設置的目的就是將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規範做
哲學式的反思,並歸納出一套更為基本的道德依據、原則,我們依照規範倫理中
的論證,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是「好的」、「有價值的」,或是「錯的」、「惡的」。規
範倫理學不只對人的外在行為做價值判斷,它也對人類行為背後的動機、企圖和
品格做出價值判斷。上述是規範倫理學的性質和它企圖要達成的目標,然而,在
筆者眼中,規範倫理學要建立,勢必要經過以下幾個方法論去達成。
第一節 單一原則解釋人類行為或動機
為了提供一基本的道德標準和原則,規範倫理學必定要以一套原則、標準
來解釋所有人類的行為和背後的動機。舉例來說,倫理利己主義主張所有人類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