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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急







                           海 关 总 署 文 件














                                                  署综发〔2020〕75 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检行政处罚






                                             案件管理的通知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总署各部

                  门,驻署纪检监察组,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

                  强化医疗物资出口监管,规范医疗物资出口,海关总署决定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涉检行政处罚案件统一由缉私部

                  门履行职能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综合运用行政和刑事


                  执法两种手段强化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力,为强化医疗物资出

                  口监管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职责

                        缉私部门负责涉检案件办理的职能管理。对于涉检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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