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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简”案件除外),缉私部门在案件办结后及时通知企管


                  部门,由企管部门将相关信息共享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由有关部门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海关对违法企业相

                  关人员开展约谈的,要明确告知企业的违法情况将纳入企业信


                  用记录,并将作为海关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职责分工

                        政法司负责相关政策措施出台的合法性审查。综合司负责

                  组织全国海关做好单证审核工作;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


                  及时了解和通报相关医疗物资的生产企业、产品注册等信息。


                  综合司、政法司负责牵头指导各关做好涉检案件处置工作。

                        商检司负责牵头明确出口医疗物资法定检验的作业要求;

                  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商品检验司子网页上公布并动态更新我


                  国和国外部分国家(地区)相关医疗物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供现场确定具体检测项目和实验室检测参考;指导全国海关做

                  好合格评定工作。风险司负责在 C 类快件加载通道参数,在

                  货物渠道组织开展规则加载,加强涉及夹藏夹带、伪瞒报等违


                  法违规风险的人工分析研判和布控,重点防控将医用物资伪报


                  成非医用物资的风险。

                        监管司负责指导全国海关口岸监管现场做好出口医疗物

                  资现场查验和抽样送检工作。


                        统计司负责统计出口医疗物资的数量、金额、国别,查验


                  查获等信息。

                        企管司负责指导全国海关做好对相关企业的信用管理工

                  作,按照规定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并推动做好对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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