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0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P. 220

退休 3.0
                                                                     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217







               美國是世界上退休社區發展得最好的國家之一,主要是因

              為在美國,養老地產不是一類房屋,而是一個完整的金融生

              態系統,由開發商、投資商、營運商共同構建,參見表 5-2。

              在養老地產開發和營運的過程中,三者各自扮演著不同角色。

              養老地產的開發商通常由其他類型的開發商演化而來,根據

              營運商或投資商的要求為其定制開發養老社區,並按照事先

              約定的價格賣給營運商或者投資商。部分營運商也會自己充

              當開發商或與開發商組建合資公司來共同開發專案。


                                   表 5-2 美國退休社區經營的三個角色
                   主體           基本功能                盈利方式                  類型
                          ・根據營運商或投資商
                            要求為其客製化建設 ・通過建築建設和快速
                            養老社區                銷售獲取物業銷售收 ・專業度較高的養老地
                  建築商
                          ・按照事先約定價格向            入和建設成本間的差           產建築商
                            投資商或營運商出售           價
                            物業
                                                                  ・REITs:更關注租金
                                                                    收益穩定性,強調資
                                                                    產長期持有
                          ・挹注資金
                          ・以擔保等形式為建築          ・淨租賃模式下,從營 ・私募基金:主要面向
                                                運方獲取穩定租金
                  投資商       商提供融資便利購買         ・委託經營下,獲得大            機構投資人,更關注
                                                                    資產升值收益
                            和持有物業
                          ・確定物業經營模式             部分營業收入            ・非盈利性組織:主要
                                                                    用捐贈和政府補貼提
                                                                    供社區低收入人群養
                                                                    老
                                              ・淨租賃模式下,獲取 ・輕資產類:相對較少
                          ・維護和使用物業              大部分營業收入             持有物業
                  營運商
                          ・提供養老服務             ・委託經營下,向持有 ・重資產類:較多持有
                                                人收取經營管理費用           不動產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2017)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