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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7)产假(流产假)为一次性连续使用不做拆分,最小请假单位为“天”。


            (8)试用期和实习期员工不在产假(流产假)审批范围之内。

            (9)因工作实际需要,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限内或者奖励假内提前返岗工作的员工,公司

            按提前的天数给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 50%作为额外奖励,以资鼓励。

            2.7 陪产假


            (1)公司男员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间给予 15 个自然日的陪产假,员工应提前 7 个工作日向部

            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做好工作安排后方可休假。

            (2)申请休假员工需在 OA 系统上提交《请假申请单》,按流程逐级审批。

            (3)此假期为一次性连续使用不做拆分,请假单位按“天”计算。


            (4)员工应持新生子女的出生证明至人力资源部销假,交复印件存档。
            2.8 孕检假


            (1)女员工经当地二级以上医院确认怀孕后,前三个月享受累计不超过三天的孕检假:怀孕


            三个月(含)至八个月之间,每月享有一天的孕检假,九个月以后每周享有一天的孕检假。

            (2)请假最小单位以“小时”计算,需要提前 1 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3)申请休假员工需在 OA 系统上提交《请假申请单》,按流程逐级审批。

            2.9 哺乳假


            (1)休完产假后返岗工作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有 1 小时的哺乳假,至孩子满一周岁为止。

            (2)休哺乳假的女员工需至人力资源部处备案,须选择在固定时间段休假。

            2.10 工伤假


            (1)员工经认定为因工受伤(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且需要治疗休息的,按工伤假处理;未

            确认为因工受伤的,按病假处理;工伤痊愈上班后,属旧伤复发并提供有效医院证明的,仍

            按工伤假处理。

            (2)员工工伤经医院确认痊愈者,应及时复工,如拒不复工者,按旷工处理。


            (3)在休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工伤假其他待遇按劳动合同签订公司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2.11 病假



            (1)员工连续请 2 天(含)以上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二级医院),否则按事假处理。

            (2)申请休假员工需在 OA 系统上提交《请假申请单》,按流程逐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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