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货币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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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货币往下穿透到教育,这是尝试,也是一种新的视角。作者开始跳出美元货币

                   本身来看美元货币,虽然不是上帝视角,然而,起码是一种更高的高度。从这里,我

                   们便发现更多。
                        司法体系成为作者继教育体系之后关注的重点。如果说通过世界一流的大学培养

                   出来大批优质的市场人,那么,公平、公正并且高效的司法体系,便是市场人得以执

                   行市场规则并不断地扩大商业贸易的前提或者保证,尤其是美国法律对私人财产近于

                   严苛的保护,使得每一个市场人都敢于拼搏、勇于创业、乐于赚钱,之于一国货币而

                   言不亚于地基之于大厦。

                        本节将主要陈述的是美国法律的“出身”,因为只有解了其源头,才有可能理解

                   其核心的法律精神。

                        与世界上许多文明古国相比,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自 1776 年北美 13 个殖民

                   地宣布独立至今,美国才走过 200 多年的历程。即使追溯到“五月花号”船在普利茅

                   斯登陆的 1620 年或者英格兰移民在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区的 1607 年,美国的历史也

                   不过 400 年。

                        美国法律来源于英国法,又根据美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作了较多的改变。美

                   国建国初期就制定成文的联邦宪法,但联邦和各州又自成法律体系。联邦除在国防、
                   外交和州际商业等方面外,无统一的立法权;刑事和民商事方面的立法权基本上属于


                   各州。
                        与德国、法国、日本、等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有所区别,

                   美国采用的是与源于英国的“判例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合在

                   一起即为“英美法系”,指英国从 11 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

                   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

                        英美法系是世界上与大陆法系并列的历史悠久和影响较大的法系,它注重法典的

                   延续性,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

                        它的立法精神可以解释为:除非某一项目的法例因为客观环境的需要或为了解决

                   争议而需要以成文法制定,否则,只需要根据当地过往对于该项目的习惯而评定谁是

                   谁非。普通法是判例之法,而非制定之法,是法官于地方习惯法的基础归纳总结而形

                   成的一套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法律体系。

                        通俗地讲,这种法系根据人们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公序良俗进行判别谁是谁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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